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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一交通肇事逃逸司机被判五年刑期

发布于:2011-02-14 17:21 来源:马鞍山声屏网 字号:T | T

  本网讯 我市一个因交通肇事而逃逸的司机近日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。

  去年10月15号晚上8点左右,司机周某驾驶轿车在江东大道与桥山路交叉口,因“抢黄灯”通行而撞上了一辆电动车,导致电动车上的一对情侣死亡。

  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,周某没有报警就弃车逃离了现场,并自作聪明的指使另一名司机余某来到事故现场“假投案”。细心的交通民警发现,余某的供述与现场勘查的情况并不吻合,并且体貌特征也不相符。

  在警方强大的心理攻势下,余某交代出了真正的肇事者周某。第二天,被迫投案的周某声称自己“只是回家取驾驶证”,并不是想要逃逸。这种掩耳盗铃的借口最终没有被法院采信。

作者:吉帆帆责任编辑:金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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